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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实践教学课程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7-04-25 00:00:00  作者:  点击:

校研字〔2014〕6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实践教学课程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规范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4年3月10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研究生实践教学课程暂行规定(修订)

实践教学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环节,是巩固硕士研究生所学知识,把知识应用于实践,锻炼各种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我校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实行课程化管理,为非学位课的必修课,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实践教学课包括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

实践教学课程要求有教学大纲、有授课计划、有指导教师、有成绩考核。实践教学考核记录本由研究生本人保管,进行实践教学时随身携带,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必须随堂认真填写。每项实践教学内容结束后,研究生要写出总结。实践教学课程全部结束后,记录本及研究生个人总结等相关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系、所)统一存档。

二、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可以培养提高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要求研究生在第3~5学期共参加10学时的教学实践工作。

1.教学实践的内容

教学实践包括微格教学训练,为本、专科生指导实验实习(含辅导答疑及批改实验实习报告)、做班主任助理等环节。

2.教学实践的组织领导

教学实践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所)统一安排实施。硕士点学科需指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此项工作。该教师负责拟订教学实践大纲和计划,填写教学实践安排汇总表,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教学实践的实施

1)微格教学训练:每位研究生必须进行至少两次的微格教学训练,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本学科研究生全程参加,教学实践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案编写、现场点评并给出考核成绩(合格或不合格,下同),填写考核表。

2)指导实验或实习:教学实践负责教师根据研究生的个人意愿和本学期本、专科实验实习安排的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并考核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过程,填写考核表。研究生至少独立承担一次实验实习课程,在授课前要跟班听课至少2次,听课期间要做辅导教师,同时做好答疑和批改实验实习报告等工作。

3)班主任助理: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一个学期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助理工作。参与安排、组织班级的所有活动,并接受所在班级班主任的指导和考核。班主任助理工作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填写考核表。

4.教学实践的考核

研究生教学实践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教学实践个人总结。教学实践负责人填写教学实践考核表中指导教师评语,结合其他分项指导教师的考核记录及研究生个人总结做出综合考评结论。研究生通过教学实践考核记1学分。凡未进行教学实践或教学实践未通过者,不能毕业。考核结果及研究生教学实践个人总结由所在院(系、所)学科秘书收齐并存档。

5.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

指导1名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记10学时的标准工作量。其中:微格教学训练2学时,指导实验或实习4学时,班主任助理4学时。

三、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特别是职业岗位技能的主要手段。要求研究生在第1~4学期共参加80学时的专业实践训练,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生产过程的基本技术环节。

1.专业实践的组织

专业实践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系、所)统一安排。硕士点学科需指定一名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此项工作。该教师应依据本学科的专业特点拟订专业实践教学大纲和专业实践训练计划,内容应涵盖本学科的主要技术环节,明确每次专业实践内容的指导教师,合理分配专业实践时间,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专业实践的实施及学时分配

任课教师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实践训练计划,认真填写专业实践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对所指导的部分进行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前四个学期必须完成80学时的专业技能训练,专业实践结束后写出个人总结。

3.专业实践的考核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实践训练计划逐项进行考核并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专业实践负责人填写专业实践考核表中教师评语,并结合其他指导教师的考核记录及研究生个人总结做出综合考评结论,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记2学分。凡未进行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未通过者,不能毕业。考核结果及研究生专业实践个人总结由所在院(系、所)学科秘书收齐并存档。

4.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专业课标准计算。

四、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主要是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参与课题研究,训练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包括科研协作精神和科研管理能力。科研实践的组织与考核由导师负责,并填写科研实践考核表,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通过记2学分。凡未进行科研实践或不通过者不能毕业。科研实践结束后,研究生要写出科研实践总结报告。学科秘书负责收齐研究生科研实践考核表及个人总结并存档。

1、2学期为科研技能训练阶段,从第3学期开始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导师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不另记工作量,统一记入导师工作量中。

五、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主要是利用假期时间,到农村、学校、研究所等部门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的过程。社会实践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等多方面的意义。

我校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至少两次,每次一周。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地点由研究生、导师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认真写出社会实践报告。

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所在实践单位对其实践活动的评价、完成任务的质量以及自我总结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考核成绩分“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记1学分。凡未进行社会实践或不通过者不能毕业。学科秘书负责收齐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及社会实践报告并存档。

导师指导研究生社会实践不另记工作量,统一记入导师工作量中。

六、学术交流

为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本学科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参加学科内部的学术报告会,并独立作学术报告至少2次(不含开题报告)。研究生本人作学术报告时,要认真将学术报告的主要内容填写到考核表中。

导师依据研究生所作学术报告的内容和效果,以及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定结论,通过记1学分。凡未进行学术报告或不通过者不能毕业。

导师指导研究生作学术报告不另记工作量,统一记入导师工作量中。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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